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促进我省高校科学技术繁荣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等文件精神,日前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2]27号,以下简称《意见》)。
此《意见》的制定过程中体现了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策的连续性。2010年省教育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意见》(辽教发[2010]73号),在该文件指导下,近年来我省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新制定出台的《意见》在对以往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我省高校学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上进行了深化,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二是宏观指导与微观操作的融合性。《意见》对于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监督约束、管理查处机制等方面提出宏观指导性意见,要求各高校切实承担学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合理,管理民主。对于教育部文件要求的如单位网站上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等操作层面的工作明确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制定过程的科学、民主性。《意见》是在对教育部有关文件、学风建设相关研究文献进行学习,并分析总结我省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实际基础上制定的。制定过程中征求了有关高校一线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的意见,最终形成。
根据《意见》要求,我省高校优秀科学家和优秀团队教书育人、科研诚信先进事迹宣传,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发布等系列学风建设工作将相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