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党委党校是学校党委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能
1.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起草组织工作规范性文件,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
2.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人才队伍建设。
3.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党的基层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调整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4.负责党员党籍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做好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和组织处置等工作。
5.组织开展党内表彰、党内慰问,做好关爱服务党员工作。
6.统筹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贯彻落实。
7.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内基本信息库的维护并做好统计工作。
8.在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各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
9.在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考察考核、激励约束、问责追责。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干部常态化培养锻炼,统筹安排干部学习、培训等工作,会同党校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11.抓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基本信息的统计和管理。
12.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校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开展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13.统筹抓好下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干部年度述职考核工作。
14.完成学校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校工作职能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党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各班次教育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负责培训班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师生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4.加强对各学院的业务指导,协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6.加强党校自身的建设,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种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7.加强党校工作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抓好与党员教育培训相关的课题立项,承担学校党委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党建理论和实际工作的创新。
8.加强与兄弟高校党校、有关省市党校的联系以及业务方面的交流探讨。
9.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