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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新《目录》和新《规定》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新一轮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

发布日期:2012-12-06    浏览次数:

    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中,《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实施工作视频会议12月3日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林蕙青指出,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关系到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和协调,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效益,也关系到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做好《目录》和《规定》修订和实施工作,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高校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加快专业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优化我国高等教育结构,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林蕙青指出,新《目录》最大的变化是构建了由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组成的新的目录体系,这是新《目录》与前三版《目录》只有单一性质专业最大的区别。新《目录》和新《规定》着重把握和处理好本科专业口径“宽”与“窄”、本科专业目录“稳态”与“动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增设专业与建设专业等历次专业修订中的四个“老大难”问题。
    林蕙青强调,专业建设是本科教育的龙头,是改善人才培养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基石。高校和高校主管部门要以新《目录》和新《规定》颁布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新一轮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做好现设本科专业整理、调整工作。各高校要依据新《目录》和新《规定》,重新审视本校的专业设置及规划,做出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使学校的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成长需要、更加符合自身办学特色。二是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新《目录》规定的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专业实验,紧密结合近年“本科教学工程”改革实践,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三是进一步转变专业管理方式。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综合应用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资源配置等措施,促进所属高校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从重审批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重指导和强服务的间接管理。四是建立健全专业评估监督体系。高校要建立校内本科专业建设自我评价机制,健全校内专业建设质量保障制度。国家和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高校设置的本科专业进行质量认证和评估,推动建立本科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制度。
    林蕙青要求,各地各高校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新《目录》、新《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推动专业结构调整,扎实开展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实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各地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负责人、高教处处长;各有关高校分管副校长、教务处处长共2500多人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