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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规划学院党总支召开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2-10-2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10月15日晚,建筑与规划学院党总支在线上召开党员代表选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建筑与规划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夏海杰主持,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夏海杰介绍了大会召开的目的和党员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她强调,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全体师生党员要高度重视本次选举工作,认真行使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酝酿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
    夏海杰对党代会选举重点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各个支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选举产生的党员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联系党员群众的能力;二是要严格审查党员代表的资格,选举的代表要具有广泛性,要注意代表中各类人员的占比,按照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提名;三是各个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本次党员代表选举工作,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酝酿代表人选的提名工作。
    建筑与规划学院党总支组织委员杨薇对代表名额及确定原则、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代表的权利和职责、代表产生的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会议结束后,建筑与规划学院各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酝酿产生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撰稿人:孙佳宁;通讯员:杨薇;审核:夏海杰)